杨某私自将其父的一张2万元定期存单上的钱取出,随后指使他人为其父制作了一张2万元的定期存单。日前,杨某因伪造金融票证罪被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杨某因急需用钱,便私自将其父夹在笔记本中的一张2万元定期存单拿走,并于2016年8月21日持其父和本人身份证到阳泉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辛兴分社将钱取出。后杨某为不让其父发现,便通过互联网指使他人制作了一张2万元的定期存单放回原处,并支付对方300元。
2017年2月5日,杨某父亲持该存单到辛兴分社办理转存业务时被发现。日前,阳泉市郊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某因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侯成丽
杨某因急需用钱,便私自将其父夹在笔记本中的一张2万元定期存单拿走,并于2016年8月21日持其父和本人身份证到阳泉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辛兴分社将钱取出。后杨某为不让其父发现,便通过互联网指使他人制作了一张2万元的定期存单放回原处,并支付对方300元。
2017年2月5日,杨某父亲持该存单到辛兴分社办理转存业务时被发现。日前,阳泉市郊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某因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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