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鉴定身受七级工伤一年后,农民工李明(化名)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援助下,终于从其工作的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领到了20余万元赔偿金。为表达谢意,近日,李明将一面锦旗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3年6月9日,李明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下劳动合同,在北京地铁某项目部从事危险性极大的破除工作。半月后的6月28日,李明在施工过程中受伤,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工伤七级。之后就工伤待遇等问题,李明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公司将其赶出工地。失去住处和生活来源的李明无奈之下,来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李明起诉到法院。
承办法官向地铁某项目部进行了调查取证,最终法院酌定李明月工资标准为6000元,并以此标准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此案历经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东城法院一审、市二中院二审,最终以李明胜诉结案。目前,李明已拿到全部的赔偿金20余万元。 (记者 钱卫华 通讯员 薛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