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财会人员吴某置法律于不顾,四年中伙同业务员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42万余元。近日,吴某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吴某是临沭县某公司销售部人员,是公司公认的“铁算盘”。2010年以来,他伙同业务员刘某(另案处理)为北京某公司王某和虚开增值税发票20份,虚开税额36万余元。去年4月,吴某再次为与公司有业务的河南濮阳市的闫某(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发票4份,税额6万余元。2014年7月6日,吴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事发,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警方执行逮捕。(记者余东明 通讯员陈兆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