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蘧焕政、闫海桃代理张艳萍买卖合同纠纷案5月30日交换证据

  蘧焕政、闫海桃律师代理张艳萍与大同市泰易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9点,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

  蘧焕政、闫海桃律师代理张艳萍与大同市泰易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9点,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

资讯标签:纠纷案 证据 合同

 责任编辑: 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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