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通知,由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律师焦昊、闫海桃代理的大同市天创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大同月星家居管理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将于2016年1月4日9:00在城区法院交换证据,1月7日15:00开庭审理。
接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通知,由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律师焦昊、闫海桃代理的大同市天创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大同月星家居管理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将于2016年1月4日9:00在城区法院交换证据,1月7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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