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点亮人生

我们不要把激情保留在卧室里,而应将其延伸至整个职业生涯中。被投入到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将远远多于男欢女爱,或者健身、美味和听歌剧。然而,对律师建议却通常是平心静气、不偏不倚、客观、超然——总之,要表现出专业性。其实,只要对二者运用得当,激情和专业性并非水火不容。
激情是原动力,专业性则是完成任务的手段。即使这个手段要求客观、超然,激情仍可以激发出运用该手段的最佳方式。
有时,你需要彰显自己的激情。成功的律师可以有选择、有节制地将激情作为辩护的工具。但不要滥用激情,否则它就会像喊着“狼来了”的孩子一样,自损效果。
激情不仅在法律职业中具有价值,在生活中也是一股重要力量。我曾见过一些律师在工作中是如此超然、冷静、不温不火,以至于做任何事情都不再有激情。职业习惯已然占领了他们的生活领地。
吉尔伯特(Gilbert)和沙利文(Sullivan)在其《天皇》(Mikado)一书中谴责了那些只对过去歌功颂德的人。诗人爱德华?阿灵顿?罗宾逊(EdwardArlingtonRobinson)创造了迷尼弗?契维(MiniverCheevy)——一个“对过去无限留恋、慨叹今不如昔”的形象。许多人试图在科幻小说、历史和传奇故事中逃避现实。霍姆斯大法官鼓励他的律师同行们要活出激情,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有句中国古代俗语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对于我来说,这从来都是一句祝福。除非遇到大屠杀这样的乱世,每个人都可以饶有趣味或按部就班地生活。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态度问题。
最近,我从曾经教过的一位学生那里收到一封热情洋溢的信,他在信中直接谈到了这个话题。经其允许,我将其中的一部分摘录如下:
尊敬的德肖维茨教授:
大约六年前,我很幸运地拥有您这样一位刑法学教授。也许您已经从信头猜出来,我在从哈佛毕业后并没有继续从事刑法方面的工作。然而,我却听从了您在课堂上反复向我们传授的建议:在自己热爱的领域继续闯出一条道路(我最终选择了劳动法领域)。
当您最初鼓励我们开辟自己的职业道路时,我并不太确定您的建议是否适合我。我知道我很有可能去一家大型律所,而且刚一开始做的都是合伙人直接指派给我案件。但当我最终走进波特莱特律师事务所(PorterWright)时,我决定努力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因为在我开始工作的每一天里,这家律所就像您当初在课堂上一样激发着我的进取心:做律师是件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情。
几个月以前,一位同事让我说出在哈佛法学院里我最喜欢的教授。我有很多喜爱的教授,朋友对我的大多数答案并没有感到意外。但是,当我提起您的时候,这位朋友(他没有听过您的课)皱起了眉头。他知道我在政治上较为保守,我想他因为我选择了一位与自己政见大相径庭的人而吃了一惊。但是我选择您的理由与您的政治观点毫不相干。正如我向朋友解释的那样,我从您那里得到了哈佛法学院教授中最好的建议。而且,与其他教授不同,您每一天都在表现出您是如此挚爱律师这个职业。
(和办公室里每天收到的那些充满怨恨的信相比,这封友善的来信太不一样了。那些形形色色的来信者或癫狂的、或固执、或怒不可遏,许多信的内容都登不得大雅之堂。最近有一封还可以拿到台面儿的信,写信人是一位哈佛校友,他并不是我的学生。他说我让人想起了“伍迪?艾伦WoodyAllen,20世纪后半期美国重要的电影导演和喜剧演员,影片中的角色通常是自我关注并缺乏安全感的现代人物。扮演的那种卑鄙无耻的形象”,压榨为我工作的学生,不给他们报酬。其实,我是从自己的腰包里掏钱给他们。)
曾有一位法学专业学生问当时在纽约州上诉法院任法官的本杰明?卡多佐(BenjaminCardozo),为什么他审理的总是一些有趣的案件。他的回答是,那些案件只是当他开始思考时才变得有趣起来。在拜兹隆法官身上,我也发现了同样的现象。他总能成功地从最平常的刑事案件中发掘出最深刻的法律和道德问题,涉及刑事责任、辩护律师的作用以及贫困与犯罪之间的关系。他的判词和整个一生的工作充分反映出他的激情。这种激情又是极具感染力的,许多为其工作的年轻律师也深受影响,我便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