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律师事务所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合伙人之间、律师与律所之间良好的关系是律所稳定进步的动力源泉;行之有效的具体管理举措是律所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
我国法律服务水平发达地区的部分律所已经开始实行执行主任负责制,聘请熟悉律师业务、具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执行主任,执行主任不是合伙人,也不从事律师业务,专门负责律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这种管理模式不仅有利于合伙人、律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业务拓展和团队指导上来,而且提高了律所日常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增强了律所的竞争力。这种将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的权力设计架构,在律师行业越来越市场化,律所竞争越来越激烈化的今天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总之,良好的内部管理是律所发展的基础,只有建立完善、切合实际、相互协调的律所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并加以落实,才能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获得最佳的管理效益,促进律师事务所长足、全面发展。
我国法律服务水平发达地区的部分律所已经开始实行执行主任负责制,聘请熟悉律师业务、具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执行主任,执行主任不是合伙人,也不从事律师业务,专门负责律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这种管理模式不仅有利于合伙人、律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业务拓展和团队指导上来,而且提高了律所日常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增强了律所的竞争力。这种将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的权力设计架构,在律师行业越来越市场化,律所竞争越来越激烈化的今天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总之,良好的内部管理是律所发展的基础,只有建立完善、切合实际、相互协调的律所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并加以落实,才能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获得最佳的管理效益,促进律师事务所长足、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