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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反被拘?最终决定不起诉!

2018年12月26日晚,家住福州市晋安区的赵宇“见义勇为反被拘14天”的新闻,一时间传载沸腾于各大网站之间。

    2018年12月26日晚,家住福州市晋安区的赵宇“见义勇为反被拘14天”的新闻,一时间传载沸腾于各大网站之间。

(图片来自网络)

    2019年2月21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赵宇行为属正当防卫,不作起诉。2月22日,赵宇被解除取保候审,完全恢复自由。

    201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第183条、第184条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正义不会迟到,法律为您护航!正义之路,有你有我;弘扬正气,山西向吉律所竭诚与您相伴!

资讯标签:见义勇为

 责任编辑: 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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