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难免因琐事发生摩擦,遇到问题应理性平和地处理纷争,切忌头脑发热、意气用事、以身试法,否则将付出昂贵代价。近日,兴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放火罪案件,一女子因家庭感情纠纷放火自杀,最终触法获刑。
胡某与前夫温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她买好安眠药和汽油后独自一人来到前夫温某家中,吃掉一盒安眠药,并把汽油倒在客厅,拿打火机点着。小区居民发现着火后,全力将火扑灭。当温某赶回家时,看到卧室全部烧毁,客厅部分烧毁。兴县审理后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因家庭矛盾实施犯罪,未造成严重后果,案发后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且当庭自愿认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同时,根据胡某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社区出具的调查意见,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宣告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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