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获得对儿子的抚养权,却又意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生育能力儿子并非自己亲生。这一真相带给汉口张先生的不仅是尴尬,更多的是纠结:到底该不该将儿子继续养大呢?
上月底,向江岸区司法局请求法律援助的张先生被告知,不可能对这个儿子终生拥有,儿子成人后有自行选择父亲的权利。
张先生今年30岁出头,6年前与前妻离婚,当时年仅一岁半的儿子被判给他抚养。这些年,张先生一直未再婚,父子感情甚好。随着儿子渐渐长大,周围不断有人议论儿子长得不像爸爸,张先生本不太在意,但今年年初一次体检中,张先生被诊断根本没有生育能力。这简直是晴天霹雳!
张先生悄悄带儿子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两人确实没有血缘关系。看着心爱的孩子,他思前想后还是决定不找前妻算账,一则不舍得孩子,再则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将来靠何人养老?但让他担忧的是,万一孩子的亲生父母上门来索要,自己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现在情况下抚养孩子有一定风险,若孩子的生父生母此间有意索回,张因与孩子非血缘父子确有可能失去抚养权,但张先生可就此追讨这些年来的抚养费用;同时,若单纯从情感上考虑继续抚养,待孩子长到十周岁后可由孩子自主选择跟随生父或养父生活。
作者:袁黎 王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