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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遇难题,向吉来帮您

自2019年初至今,我律所已接收多起离婚纠纷咨询。爱情很美好,结婚需谨慎。在衷心地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同时,山西向吉律所向您温馨普及离婚诉讼中相关法律知识,知法懂法,生活更好。


    2019年2月18日上午,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其代书离婚起诉状。
 
    自2019年初至今,我律所已接收多起离婚纠纷咨询。爱情很美好,结婚需谨慎。在衷心地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同时,山西向吉律所向您温馨普及离婚诉讼中相关法律知识,知法懂法,生活更好。
 
(图片来自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关于离婚诉讼的规定如下: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需要经营,生活难免矛盾,山西向吉律所竭诚为您调和矛盾、化解纠纷。当您彷徨无措之时,山西向吉始终与您相伴、为您解惑。

资讯标签:婚姻,山西向吉

 责任编辑: 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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