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韩某和妻子发生口角后,情绪失控放火烧房,幸好被别人及时扑灭。记者4月9日获悉,北京顺义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
检方指控,韩某于2014年12月14日17时许,在顺义区李桥镇租住的房屋内,因与妻子发生口角后情绪失控,将食用油作为助燃剂点燃被褥,导致屋内被褥、衣物、床烧坏。后因他人及时发现而将火扑灭。韩某当日被查获。
经查,韩某所居住屋内有煤气罐,其居住的院落为砖木结构,院内有多名住户居住,且房屋均相连,其放火行为使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面临极大危险。
法院认为,韩某构成放火罪。鉴于韩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