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房山法院依法审理一宗因家庭纠纷引发的人身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因与嫂子李某不和,最终发生冲突,张某某拳击李某胸部,导致嫂子双侧肋骨多处骨折。
据法官介绍,尚未成婚的张某某一直与大哥大嫂同住,但他却因为琐事,经常与嫂子李某吵闹。
2014年10月,张某某在家中再次与李某发生争执,随后,冲突升级,张某某用拳头猛击李某胸部、腹部,经鉴定,李某双侧肋骨多处骨折,构成轻伤。
在家人报案后,张某某被警方带走。案件审理期间,张某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及以上损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被害人李某损失,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