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女士买了一套沙发,给她家送沙发的师傅撞坏了电梯,更换坏掉的零件需要2000元左右。可是这么多维修费用谁来掏?
2月25日下午,家住西安市大兴西路梧桐坊的马女士去市场买回一套沙发,送货工人把沙发送到家。当晚11时许,保安来敲开马女士的门,说当天下午送货工人搬沙发时,撞坏了电梯。
昨日早晨10时,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她,经过调取监控,发现给她家送沙发的工人在搬运沙发时撞坏了电梯,电梯已过质保期,维修需要费用。
该小区物业经理李先生说,监控显示,2月25日下午5时许,一名男子抱着包装好的货物从一楼走进电梯,沙发腿撞坏了电梯。查询门卫记录发现当天只有马女士一家送过货物。
电梯厂家维修人员曹先生说,电梯门里防夹人的光幕被撞烂,初步估算需要2000元。
业主马女士说:“撞坏电梯的是送货工人,可人是家具店派来的,沙发才2200元,维修费就2000多元,我一个人无法承担。”想到这里,马女士给送货工人打了个电话,对方说记不清送过货。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拨打了该家具店电话,店主称送货工是他在路上随便叫的,自己并不认识。他说,撞坏电梯和店里没有关系,马女士应该找送货工人讨要维修费。
物业经理李先生说,这次损坏电梯不是业主所为,但是业主有连带责任,有义务协助去追偿损失。
陕西当代人律师事务所赵彦松律师认为,业主、家具店、送货工人三方都有责任,送货工人负有直接责任,业主和家具店有间接责任。沙发是包送货上门,业主和送货工人没有雇佣关系,应该找店家交涉追偿一定维修费,如果店家推卸责任让找送货人,可找市场管理部门和消协投诉。此外,物业在对电梯管理上也有管理失职,没有及时制止损坏电梯的行为。